我要訂閱
取消訂閱
點閱次數:
59825223
訂閱人數:
58172
歷史電子報
第940期
第939期
第938期
第937期
第936期
第935期
第934期
第933期
第932期
第931期
第930期
第929期
第928期
第927期
第926期
[1]
2
3
4
5
>>
>|
第915期
編輯群
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謝麗華主任
、
陳秉熙科長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915期
點閱次數:
345
電子報內容
【2019/4/16
國語日報
】
淘汰不適任教師 立院初審教師法獲共識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審查《教師法》修正草案,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這次修法是回應社會期待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也對教師解聘、停聘提出詳細態樣,讓教評會或專審會有所依循;教委會昨天獲得初步共識,預計明天召開座談會,讓專家學者、各方團體表達意見,並討論教評會委員的比例門檻。
潘文忠說,近來虐童及狼師事件頻傳,強化淘汰不適任教師效率與機制刻不容緩,修法過程中也檢討過去機制上的不足,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對家長、教師團體的擔憂與質疑,教育部將提出更多配套措施;對教師解聘門檻及不適任定義,則希望依教師違反情節輕重提出較細的處理方式。
立委蘇巧慧指出,家長希望不適任教師的定義更明確,但她擔心如果劃分太細,輕微情節可能都會變成教師被解聘的理由,擔憂不適任的定義被擴大解讀。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本次修法,凡是遭法院判拘役、罰金,甚至損害教師職務尊嚴等難以認定的內容,都在解聘之列;修法也規定,解聘時,由學校增聘外部委員,使教師代表低於二分之一,擔憂由校長決定外部委員,掌握解聘權。全教總認為,草案增列「教師專業審查會」及複議機制,即可有效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
全教產理事長黃耀南也批評,讓外界沒有教育專長的人來決定教師去留,如同由不相干的人來決定教師去留,希望《教師法》修正草案退回重擬,並從研商階段邀請各團體參與訂定,並經預告、公聽等修法程序。
臺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認為,這次修法具體訂出不適任教師的各種狀況與處理方式,也在教評會的組成委員中增聘外部代表,能避免「師師相護」的問題,但目前修法仍有不足之處,希望教師退場門檻的出席、同意比例能從三分之二調降到二分之一。
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教師專業審查會應明定組成成員、比例及後續機制,且應設立專業人才資料庫,並針對「不同案別」要重新評估組成成員。
【李琦瑋/臺北報導】
相關連結:
1:
淘汰不適任教師 立院初審教師法獲共識
附檔:
|
轉寄好友
建議使用Internet Explorer5.5以上版本瀏覽器及解析度1024*768
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八樓
管理單位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益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