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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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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謝麗華主任
、
陳秉熙科長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9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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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9/4/11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政院通過公投法修正 與選舉脫鈎、人權不能公投
為了改正去年九合一大選合併公投案舉行的諸多缺失,行政院院會今天(11日)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規定未來公投案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以及延長準備期、公投與選舉脫鈎、投票當日不得宣傳及縮短公投提案主文等。
去年九合一選舉合併公投,因為提案太多,造成投票時間拉長,投開票混亂、還有同婚支持者主張婚姻涉及人權,不應進行公投;及提案連署書中出現人頭或死亡連署等情況,行政院表示,「公民投票法」修正就是為了改正之前所發生的缺失,因此修法草案延長公投準備期,從原本最短1個月,延長為最短3個月;另外將原本規定的公投「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改為「得」同日舉行,讓公投可與選舉投票脫鉤。
草案也規定要縮短公投主文並新增公投簡稱,主文不超過50個字,簡稱不超過10字,規定理由書不超過1000字;公投投票當天,不能進行宣傳。
至於防止死亡連署或人頭連署、加強連署可信度方面,草案也新增規定,連署時須提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此外,草案也明定公投涉及人民權利義務者,不得違反相關國際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規定,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表示,提案是否涉及人權,則由中選會的委員會討論。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次修法針對相關缺失進行適切修正,對於確保公投制度的公平與公正性、完備公投事務規範、提升公民參與、避免公投亂象發生,及保障台灣的自由民主及人權,都有正面效益。他也裁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中選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與社會各界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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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公投法修正 與選舉脫鈎、人權不能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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