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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6期
編輯群
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謝麗華主任
、
陳秉熙科長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9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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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9/4/19
國語日報
】
廣電網路散布假訊息 將加重1/2刑罰
為防制假訊息,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第二波修法,包括《中華民國刑法》、《陸海空軍刑法》及《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透過廣播、電視、網路散布謠言與不實訊息,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之前麻豆文旦不實報導、衛生紙之亂,未來最重可處三年徒刑及三十萬元罰金。修正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刑法》方面,現行第兩百五十一條就包含不得囤積企圖影響農產品價格,草案新增未來如果企圖影響經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品」價格,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且管道若是在網路、電子通訊、廣播電視等散布不實資訊者,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公投法》部分,禁止中資等境外勢力直接或間接在臺刊播公投廣告,公投案廣告出資者姓名也須公開。媒體應查證刊播廣告是否為外資或中資委託,且留存刊播的廣告檔案、設定放送的觀眾及條件、切結書等紀錄。
【吳啟綜/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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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網路散布假訊息 將加重1/2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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