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917期
|
|
|
|
|
|
|
【2019/4/26 國語日報】 |
|
|
率先全國
北市查核VR、AR場所 三業者遊戲分級違規 |
|
|
|
|
|
| |
|
阮筱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法務局因應盛行的新興商業模式,今年三月到四月,進行六處VR、AR實境體感場所的輔導查核,昨天公布結果,發現有三家業者提供的遊戲內容不符合軟體分級規定,也就是沒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有關分級類別或內容、情節及警語標示的規定。
臺北市法務局指出,北市是全國第一個針對VR、AR實境體感場所進行查核的縣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說,目前有關新興數位場域的規定,國內沒有專法制約,也不屬於電子遊戲場業相關規定。這種特殊形態的商業,目前只能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自律規範》等法規管理。
稽查結果顯示,「VIVELAND VR虛擬實境樂園」、「歡樂VR京華城店」、「兒童新樂園i-FUN HUB哈鬥星球實境科技遊戲館」的遊戲分級標示不符規定,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的規定,最高處二十五萬元罰鍰。
何修蘭說,新興消費形態的爭議案件不多,偶爾有消費、服務方面的申訴,有些業者有很多VR遊戲,但不是每款遊戲都符合規定,例如「歡樂VR京華城店」的「水晶學徒」、「卡通鎮怪獸」等遊戲分級標示,經數位遊戲分級自律推動委員會審查後發現不符合規定。何修蘭呼籲消費者要注意遊戲內容是否涉及暴力、色情等,並避免購買沒有履約保證的禮券。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