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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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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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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校園權勢性侵 勵馨籲明定利用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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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琦瑋/臺北報導
勵馨基金會蒐集今年一月至四月性侵相關新聞,共有一百四十五例,分析發現,可能涉及權勢性侵的共九十四例,占六成五,其中加害人與被害人權勢關係,教育占兩成、業務占兩成、親屬占一成八,且加害手法具共通性,如教師會藉由專業製造相處機會或肢體碰觸,並取得家長信任。
勵馨基金會呼籲大眾關注校園權勢性侵,並請法務部明確訂定構成權勢性侵的「利用」要件,應建立判斷權勢性侵案件的證據法則。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不管教師以追求、出去遊玩等方式包裝,都無法掩蓋用權勢控制對方的本質,因此校園的性侵事件,絕對是權勢性侵。呼籲社會勿譴責被害人,政府除了處置加害人外,也應檢討體制,不讓校方包庇、隱匿案件。
監委王幼玲表示,地檢署多將權勢性侵認定是合意性交,因此難以論斷在合意情形下加害人如何利用其權勢與機會。監察院報告要求法務部研議《刑法》第兩百二十八條「利用」要件的明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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