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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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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4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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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研議長照安排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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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勞動節剛過,今年勞工提出「長照安排假」入法的新訴求,希望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與《就業保險法》,比照日本「顧老假」,第一個月可領六成薪,增加請假彈性,讓勞工可以請假照顧失能長輩,不會因家庭照顧而離開職場。
衛福部二○一一年調查推估,因照顧失能、失智家人的勞工約兩百三十一點四萬人,其中每年更有十三點三萬人因照顧失能長輩被迫離職。家中長輩剛出現失能情況,無論是申請外籍看護工,或是本國照服員人力,都需要等待期,讓勞工在第一個月可請假照顧並領六成薪,可緩和長照家庭的人力與經濟負擔。
長照安排假要支付勞工六成薪,政府必須仔細評估財源。民間團體主張,將目前就業保險費用調高百分之一支付,然而目前就業保險基金主要是提供勞工遭遇非自願性失業時,提供失業給付,要安定勞工失業期間的生活,不符基金設立目的。日本實施的顧老假,是由長照保險支付,臺灣可考慮未來開辦長照保險作為長期財源。
長照安排假涉及照顧者需求,勞動力市場與勞動力成本,政府應召集相關會議持續研議,提出勞工、企業、政府三方可接受的方案,以回應勞工對長照安排假的需求。
國語日報社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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