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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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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9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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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平等 從履歷表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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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與陽光基金會日前一起為臉部平權發聲,市府也修正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移除照片欄,避免以貌取人,希望促進就業平等。其實對絕大多數的職業來說,企業不僅不須要求應徵者在履歷表上貼照片,就連與工作能力無關的訊息也不須得知。
然而,國內有些企業提供的履歷表格鉅細靡遺,除了與工作能力相關的學經歷、檢定證照等項目外,與工作無關的也不少,從外貌的性別、身高、體重,到隱私的籍貫、宗教、興趣、婚姻都有,比相親需要知道的還仔細。
在《就業服務法》規範下,求職者雖然可以不填,但是企業的個資蒐集聲明中,卻常註明若未完整確實填寫,可能無法辨識應徵者身分及通知招募訊息。社會新鮮人為爭取面試機會,往往有問必答,詳細填寫,以致陷入就業歧視陷阱與個資外泄風險中。
歐美企業為了避免涉及歧視或觸犯法令,對履歷表的內容要求是應與工作能力相關,敘述以簡要為原則,再依審慎的面試來決定是否錄用。面試過程不能詢問隱私問題。
新北市府率先要求徵人不得以貌取人,給每個求職者公平的就業機會,可說是一項進步。在社會重視平權的此時,其他政府機關與企業何不就從履歷表開始,提升就業平等與職場平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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