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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謝麗華主任
、
陳秉熙科長
主編/
江啟昱 校長
編輯/
黃明秀老師、江啟昱校長、李文英主任、李成華老師
第9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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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9/5/31
公共電視新聞網
】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修法 教長:須大學自主
教育部預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外界有人解讀為「管中閔條款」,而對教育部修法,台大主秘 孫效智認為,修正草案大體可以接受,不過有些規定過於細瑣,有矯枉過正之嫌。
校長遴委只能連任一次,遴委會怠於執行任務或三個月內無法處理爭端,校務會議議決後解散,教育部再度預告國立大學校長遴委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引起爭議。部長潘文忠表示,修法最大前提還是大學自主。
教育部長 潘文忠表示,「其實程序公開資訊透明這件事情,還有利益迴避,是引發不少爭議的點,那對於遴選委員會一旦,有一些爭議等等相關的這些情形,其實也希望回歸到,是由學校自主的這個前提去做解決。」
賦予校務會議解散校長遴委會權限,潘文忠強調,教育部不會插手,接下來會再聽取大學意見。成大主秘 李俊璋則指出,成大去年成立法制研修小組,準備修訂校長遴選辦法,就是因為大原則遲未確定,因而停滯。
成大主秘 李俊璋說:「這個前提是校長遴選委員會,有發生爭執,這個時候,我們大概會依照,教育部的修法的方向,去做一些研議啦。」
對教育部修法,台大由主秘 孫效智首度發出文字回應,孫效智指出,修正草案大體上可以接受,最重要的是遴選委員及候選人之間應揭露關係的詳細規定,以及遴選委員迴避的具體作法與機制。不過規定過於細瑣,有矯枉過正之嫌,但遴選辦法生效,讓國立大學未來的校長遴選,有具體的依法行政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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