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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90期
【2013/1/17 國語日報
  城鄉交換教師 教部明年試辦
 有「交換學生」,也可以有「交換教師」。教育部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司昨天公布「師資培育白皮書」,司長張明文說,因應少子化、教師缺額少,以及各校教師人力新陳代謝減緩等,教育部鼓勵各校及城鄉學校,交換教師一學期或一學年,分享教學經驗。教育部將研議相關配套,最快明年八月開始試辦。

 另外,教育部也研議修改《師資培育法》,將教師進修入法。目前未規定教師要進修,未來將強制要求教師每年利用課餘時間,在職進修五十四個小時,最快在一百零四年實施。

 張明文表示,有些教師考上學校教師甄選後,「幾乎不動」,希望建立交換教師制度,學生可以接觸不同教師的教學風格,教師也可交換彼此班級經營理念。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說,進修是教師權利,不應該強制教師進修,希望教育部能儘快邀集教師團體研商相關細節。

 劉欽旭也認為,教育部應以尊重、激勵立場推動交換教師,善用資深教師「成熟人力」,鼓勵到偏鄉貢獻所長,並減少他們的授課責任,加重社區任務。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說,教師的調動或交換是「攸關孩子學習權益」的問題,希望教育部能堅持到底。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說,國外有教師輪調制度,可活化教學;教師更需要持續進修,教學才能跟上腳步。

 [ 陳祥麟/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