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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3期
【2013/4/23 國語日報
  熱門國家公園 擬採差別收費
 國家公園可能在年底收費,昨天引發多名立委關切。他們表示,政府每年編列近二十億元維護國家公園,現在又要收費,是否有剝民眾兩層皮之嫌。內政部長李鴻源回應,收費是為提升服務品質,每人費用約為一百元,應該不會有被剝兩層皮的感受。

 內政部初步規畫,將在最多遊客遊玩的特定景點採差別收費,未滿十八歲、軍警消人員、身心障礙及陪伴者、低收入戶者、六十五歲以上國民、國家公園志工、設籍國家公園所在里(直轄市)、鄉、鎮居民,採優待或免費;團體票以車計費,採可遊玩多景點的聯票,大客車三千元、中型客車一千五百元、小型車三百元;個人票一百元,聯票兩百到兩百五十元。

 立委江啟臣表示,國家公園已編列預算維護,民眾到國家公園還要收費,可能無法接受;立委吳育昇質疑,國家公園收費款項未來是否專款專用?

 李鴻源說,國家公園總面積約占臺灣總面積的百分之八點五九,目前國家公園總員額有六百二十三人,但去年入園旅客就有一千九百萬人次,管理人力嚴重不足;未來若收費,將成立基金專款專用。

 另外,立法院昨天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家公園收費採本國人及外國人差別收費制。談到外國人收費標準,李鴻源說,多收五十到一百元,應該不致影響參訪意願。

【林人芳/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