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民眾帶三歲以下兒童到遊樂園玩,一律免費。配合新修訂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觀光局昨天表示,新規定將於本月底公布實施,要求業者提供未滿三歲兒童免費入園優惠,並不得限制人數,未依規定辦理,最高處三萬元。
觀光局強調,遊樂園三歲以下兒童優惠,將以年齡作為初判標準,判斷有疑義時,可改以身高來判定,身高滿九十公分、未滿一百五十公分者,應有優惠,未滿九十公分者應免費。另外,給予未滿十二歲兒童收費優惠。
有兩個三歲以下孩子的陳家輝說,這項措施能讓家長減少一些負擔。孩子僅兩歲的陳國麗也說,很多遊樂設施有身高限制,幼兒不能玩,免費入園很合理。 【林人芳/臺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