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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94期
【2016/12/16 國語日報
  教保員轉任教師 政院訂門檻 通過條例草案 任職滿三年 進修後可參加教師檢定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未來現職且任職滿三年的幼兒園園長、教保員,透過進修就能取得參加教師檢定的資格,有機會成為薪資較高的幼教教師;此外,公立幼兒園的契約進用教保員,可透過介聘轉到他縣市任教,不需要重新參加甄選。條例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國公私立幼兒園超過六千三百多家,當中幼教師有一萬兩千兩百多人,教保員兩萬六千六百多人;但薪資卻有差異,教保員專科畢業起薪三萬兩千元起,大學畢業三萬四千元起,碩士也只有三萬六千元起跳,還不及大學畢業幼教師的四萬元以上起薪。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這次修法的目的,是希望回應家長對優質幼兒園的期待,本條例通過後,可以暢通教保員的進修管道,以穩定幼教師資。行政院通過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教育部再向立法院各黨團說明,爭取支持。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公幼教保員受《勞基法》保障,沒有介聘機制,如果想調到其他幼兒園,或是回家鄉服務,就必須等有開缺並參加遴選,但修法通過後,只要有開缺,就能比照中小學的介聘制度,向各縣市教育局申請轉調,無需再重新甄選,希望藉此提高教保員在職率。

【沈育如/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