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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95期
【2016/12/23 國語日報
  教育新南向 僅印、馬採認我學歷
 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鼓勵東南亞國家的學生來臺念書,但立委張廖萬堅昨天在立法院指出,教育部只和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越南五個國家簽訂教育協定,其中只有馬來西亞承認臺灣學歷,造成很多東南亞國家學生即使取得臺灣學歷,回國後也無法考公職當公務人員,不利於到私人企業求職。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續審教育部一百零六年預算,張廖萬堅說,政府希望到一百零八年,東南亞來臺的學生數,能從現今的兩萬八千人倍增到五萬六千人,但如果學歷採認、留臺工作,甚至結婚後入籍都障礙重重,無法有「誘因」吸引國際人才。

 對此,教育部表示,新南向國家中,目前有馬來西亞、印度兩國和臺灣互相採認學歷,其他包括越南、泰國、印尼等,雖沒有正式協議,但實際上是相互採認。

沈育如/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