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及政治教育在德國巴伐利亞邦的小學至高中校園中擁有非常明確的地位,並且也明文載入巴伐利亞邦憲法第131條。它的實踐不僅呈現在課堂教學,同時也表現在學校日常生活當中,像是推選全校學生代表和出版學生自治報刊。學校不僅是個學習知識與人際關係的地方,同時也是從小學習民主社會相關常識的場所,以下僅簡述教育要點:
1.巴伐利亞邦政府視政治教育為小學至高中階段一跨越科目界限的總體教育任務,雖然如此,民主與政治教育理念也融入某些特定課程的教學內容,例如社會學科中的歷史、法律與經濟,甚至德文、地理、宗教和倫理道德等科目都在民主政治教育上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中小學每個年級均能藉由各相關科目中融會貫通的教學方式,獲得民主教育的陶養。
2.廣義而言,政治教育工作必須透過清楚的解說與論述,使學生瞭解自由民主與法治社會的意義,並在同意其價值後能夠在日常生活中實踐民主法治精神。課程內容以教綱為基準,教綱中以國家的基本法、巴伐利亞邦憲法、基本人權、自由權、法律或社會人權、政治系統,以及社會的結構與演變等主題架構,這些主題都應在課堂上予以說明講授。
3.巴伐利亞邦的政治教育工作由合格的專業教師於適當的科目中進行,教師們並根據「波依特爾斯巴赫共識」(Beutelsbacher Konsens,註)不得限制學生的自由言論意見,教師在課堂上必須針對政治學上最新的議題提出相關資訊,並引導學生對此進行討論。教師們在授課時,必須不受自身政黨歸屬影響而進行立場中立的教學。巴伐利亞邦憲法明文規定,在教育與授課部分,教師與相關教育人員在學校課堂活動或在校園空間內,全面禁止進行任何政治宣傳。
4.以小組活動進行政治教育能夠使學校教學更為活潑生動,巴伐利亞教綱中針對此類活動設計提供足夠的自由空間,使教師不僅能針對最基本的主題,也能對最新社會動態或政治議題進行小組活動教學。
5.最新社會時事可以且應該成為課堂中的講授主題,並應根據其可行性例如併入社會課講授。由於政治民主教育的主題廣泛,因此本邦教綱設計也涵蓋相對多樣性的相關主題。
6.學校是民主教育的殿堂,學生可以藉由例如選舉學生代表,舉凡從班長到全校學生代表,甚至選舉全邦的學生議會議員,從小練習民主政治實踐。
7.巴伐利亞的政治教育中心以特定的專案計畫支持各級學校,例如參加「到邦政府學習」計畫的學校班級,即可在邦政府內獲得直接的學習,瞭解其民主議會政治運作方式,加上民主研習營和學生專題討論會等活動輔助,更能促進學生們對民主政治的深刻瞭解。
當然教師們都應能利用各種機會教育強化每個與民主教育相關的科目與主題,例如透過觀察,不時主動關心學生的求知慾或好奇心,不論學生們在日常生活中與誰相處、如何面對有關民主或政治運作的好觀念,或者因隨時由於身邊的人、事、物而獲得任何啟發,或者產生更多對於民主政治的好奇與疑問,教師們都應該主動詢問,並不時提供適當協助來幫助啟發。
譯註:
德國巴登符騰堡邦的政治教育中心1976年秋季與眾多具有不同政治與宗教背景的德國政治教育學者,在波依特爾斯巴赫(Beutelsbach)鎮上舉行的政治教育會議上達成以下共識,作為學校政治教育的3大原則:
首先是「禁止洗腦」。教師不得僅向學生灌輸某種或某幾種特定政治理論,以避免妨礙學生養成獨立判斷的能力,且能培養學生成為成熟的自由民主社會公民。
其次是「思想自由原則」。教師在政治教學時,須提供學生有關各種互相對立,或具備爭議性的不同政治觀點資訊,並提供討論的可能性,以協助學生自由發展個人政治取向與思想。教師不得以個人的想法與立場壓制學生。
最後是「以學生為取向」的教學方法。教師應教導學生如何針對社會上的政治情勢做出分析,並且鼓勵學生積極主動地參與政治活動的實踐過程,以及教導學生根據本身所關心的議題,尋求影響當前政治情勢的資源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