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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第804期
【2017/2/23
  讓更多人自在運動 【文/吳政庭 民權國中輔導主任】
 臺北市今年就要迎來世界大學運動會,這是國際上等級極高的大賽事,自然需要更多周延萬全的準備。作為一位教育工作者,特別是我所熟悉的性別教育領域,自然而然關注性別與運動的關聯。

 前些日子據報載中部某學校設置女學生專用/優先球場,而本市也有不少學校申請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仔細探究,設置這些設施原本的用意就是讓不同性別者有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當然有些人會質疑說公共空間本就是開放給大眾使用的,校園的空間自然也是所有學生都可使用的,這話乍聽沒有錯,但如果我們在運動場、球場駐足停留片刻,便可觀察到使用這些空間的學生的性別比例分布情況,答案應該很明顯,男學生作為多數使用者這個答案應該也沒脫離讀者的理解框架。好奇的人可能會進一步問:「為什麼?」,「是男生比較愛運動嗎?還是比較會運動?」。「愛」是興趣、而「會」是一種能力,如果我們的答案推敲出男生愛運動會運動,所以空間使用者大多是男性,這樣的推論可能又落入傳統的性別窠臼中。

 無可否認的,如果運動讓人身體健康,心情愉快,那我們就應鼓勵男女學生從學生時期就養成固定運動的好習慣。問題出現了,如何鼓勵女學生多走進球場揮灑汗水?享受陽光呢?如果設置專用的運動空間,讓女學生不會在運動空間的爭奪中落居下風,是否有機會培養女生的運動喜好?以這樣的思維邏輯來看新聞中女學生專用球場的設置,應該比較能夠理解校方的教育意識形態,亦即透過專用運動空間的設置,先保障女生使用的權利,培養運動習慣,亦不損及男學生使用的權利,這樣的安排煞費苦心,也值得嘉許。不過我也提醒一點,這樣的安排應被視為一種過渡性的積極矯正措施,也就是說,在達到不同性別者平等及自在使用校園空間的目標之前,採取積極矯正措施,可被視為一種教育手段,帶有教育目的。等到不同性別者空間使用的機會均等,則可調整作法,回歸公眾使用。

 比較可惜的是,學校的作法背後蘊含的教育意義,似乎未能完整呈現於新聞中,也減少一次教育大眾的機會,因此我在這個小園地裡,想藉一己之言,多支持一下這個學校的規劃。也希望不同性別的學生都能在校園空間裡自在運動、安心運動,學生都能培養健康的身體與心情,準備好面對人生的挑戰,並可以成就自我能力,這也是我作為教育工作者一個小小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