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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07期
【2017/3/16 國語日報
  做好學生早到校安全防護
   日前桃園市某國小六年級陳姓學生提早到校,從學校四樓洗手檯墜落,撞破二樓的遮雨棚,造成右大腿骨折,臉部撕裂傷,所幸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但校園發生此一不幸事件,學校有必要檢討學生安全防護的缺失。

 目前多數學校規定學生上午七點二十分到七點四十分到校,即使學生提早到校,只要學校安全防護得宜,未必會發生學生傷害事件。學生提早到校原因不一,有些是怕遲到;有些是班級當天有活動;有些是家長提早上班或有事提早出門,先將孩子送至學校。對於這些提早到校的學生,學校應有一些因應作法,才能確保學生在校安全。

 基本上,提早到校學生的人數,應該不會太多,必要時將提早到校的學生集中在學校中庭或前庭玄關等適當地點,並請執勤警衛人員或導護志工協助照護,等教師到校後再讓學生進入各班教室,就不易發生意外事件。

 為避免提早到校學生發生類似受傷事件,教育行政機關務必要求學校做好相關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學生到校安全,否則等到發生不幸事件,再進行事後補救,則為時已晚。

 學生只有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受教育,才能有良好的學習效果。因此,確保學生在校安全,應是每所學校最重要的優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