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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09期
【2017/3/30 國語日報
  演唱會high振動 北市擬設法規範
 演唱會太興奮,觀眾跟著唱跳可能引發振動公害,根據臺北市環保局統計,一百零五年接獲民眾陳情振動相關案件有三十五件,特別是近來臺北小巨蛋舉辦演唱活動引起附近民眾陳情。

 環保局長劉銘龍說,臺灣在環境公害管制上,對噪音訂有法規,對振動管理缺深入案例或相關制度參考,但日本於一九七六年就制定《環境振動規制法》,環保局昨天邀請日本東京大氣保全課課長竹永裕二開設講習,分享日本經驗。劉銘龍期許,汲取日本相關經驗或營建法規後,兩年內訂出臺北市的振動公害相關條例。

 竹永裕二分析,目前日本沒有法規具體開罰,但各場館都會與表演者簽約,要求「不要鼓勵跳躍行為」,也會篩選表演團體,將場地借給可能不會造成振動問題的表演者;並且將防振措施及建築工法納入表演廳設計中,未來相關場館建物必須往下打樁至岩盤,屋頂也必須以三角結構加強抗振。

 而交通工具如捷運、地鐵、新幹線可能引發的振動,竹永裕二說,日本主要引進輕量車廂,避免車輛過重壓軌造成振動,也會經常維持軌道平坦。

  【阮筱琪╱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