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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17期
【2017/5/25 國語日報
  首件食安團訟獲賠案 正義黑心油案和解 師生每人獲賠2182元
陳景清/高雄報導

 民國一百零三年,國內爆發正義油品黑心油事件,正義公司生產的油品流入國中小學營養午餐,使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都受影響,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接受行政院消保處委託,向正義油品公司提起團體訴訟。高雄地院一審判賠九百四十萬元,消保會提起上訴,但在二審還未宣判前,以九百四十萬元達成和解。臺灣消保會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這次共有三十二所學校、五千三百一十五名師生受害求償,每人可獲得兩千一百八十二元賠償金,成為國內食安團訟獲賠的首例。

 獲得賠償的學校,包括新北市、臺中市、彰化縣、臺南市、嘉義市、高雄市、屏東縣等縣市,共計三十二所國中小學師生和職工,人數為五千三百一十五人,其中以高雄市大樹國中五百八十六人最多,獅湖國小四百零六人居次。大樹國中校長王俊哲也是求償者,他指出,求償金額多寡不是問題,希望藉此事件帶來正面教育意義,讓學生知道權益受侵害時,不忘力爭權益。

 至於選擇不再進行二審而達成和解,代打團訟的臺灣消保會以去年大統黑心油一審為例指出,當時判決大統必須賠每名求償消費者三萬多元,由於該會不服,提起二審,但大統疑脫產,官司耗時;考量這次正義油品案團訟就算二審勝訴,也有拿不到賠償金的風險,於是選擇和解。

 臺灣消保會理事長楊月雲表示,近期將與高市教育局開會研商,將賠償金直接撥給三十二所求償學校,再由學校發放給師生,成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實施以來,國內第一起消費者團訟獲得賠償金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