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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27期
【2017/8/6 國語日報
  虐待動物 僅開罰難解決
  臺中天馬牧場因虐待動物爭議不斷,遊客減少而歇業。原本飼養的動物,如今分散安置在六七個縣市,委託同業或友人照顧,數量高達四百多隻。苗栗縣農業處說,若動物移轉到苗栗縣,須依法登記,否則將依《動保法》裁罰。

 屏東縣的台糖泗林養豬場,因汙水、臭氣等環境汙染問題,長期以來遭民眾抗議,縣府五年來開出二十七張罰單,仍未能解決問題。養豬場又因未配合縣府要求施行的「沼渣沼液農田肥分使用計畫」,日前遭縣府停水,只能買水使用。

 不論展演動物或經濟動物,上述行政機關的處理方式,首先考量都是開罰。不過,天馬牧場的數百隻動物,至今未能追蹤照顧情況。泗林養豬場飼養一萬七千多頭豬,縣府雖輔導向水公司買水,但未能即時掌握養豬場是否購買足夠的水,以致在夏季高溫中,疑似因沒有足夠的水清洗與降溫,導致養殖環境惡劣,豬隻發生熱緊迫狀況。

 動保團體批評「人禍豬受」,呼籲縣府與台糖儘快解決問題,以免涉及虐待動物。事實上,行政機關對於業主,雖有依法裁罰的權力,但也有保護動物的責任,在對業者開罰單之外,理應還有不少行政手段,可事先防止發生虐待動物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