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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29期
【2017/8/20
  「四章一Q台北各校Ready Go!!」在地食材可溯源學童吃得更安全 家長好安心【文/楊惠喬 臺北市中崙高中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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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農產品標章(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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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責任追溯制度(一Q)

 藉於近年來食安事件頻傳,而學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國家發展的主軸關鍵,為使國中小學生能在就學期間吃到優質、安全的國產農產品,讓家長更安心與放心,政府在「食安五環」之下,強化學校午餐食材安全性,增進學童環境保護意識,培養產地消費的低碳飲食習慣,加深對食材來源之了解並融入地區性飲食文化特色,具體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四章1Q生鮮食材政策。

 四章一Q政策於105學年度起,率先由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台東市、宜蘭縣6縣市試辦國中小校園午餐使用4章1Q食材;執行一年以來,參予國中小學校午餐參與試辦階段成效良好,因此預計自106學年度更是全國全面性鼓勵試辦推行,初步估算約有170萬名學童受惠。

 農委會推動之四個農產品標章(四章) 及生產責任追溯制度(一Q);「4章」指的是CAS優良農產品、CAS有機農產品(圖一)、GAP吉園圃安全蔬果、TAP產銷履歷等四標章,以及QR Code生產追溯系統的國產生鮮食材(圖二)。

 臺北市學校午餐食材多年來早已落實源頭管理,猶記臺北市於民國103年率先成立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強調學校午餐均應該自主管理,確認食材來源是否符合規定,供應食材貨源應穩定且定期自主抽驗檢查食材品質,強調食材源頭透明公開化,當時成立食材登錄平台主軸即為自主源頭管制,而今的四章一Q政策更是由政府背書,落實在地、認證食材的嚴格把關,再由教育部管理的校園食材登陸平台,落實登錄作業,縣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部定期稽核資料完整性,並追蹤食材登錄之正確性。

 依照本市教育局招標契約中履約規範,多年前早已明訂學校午餐契約廠商供應所需之食材須符合國家標準或合格工廠產製,並於每月提出檢驗合格證書如下:

 1.冷凍、冷藏、加工肉品類,蛋品類:優先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或具合格屠宰證明 (蛋品為藥物殘留檢驗合格證明)之產品。

 2. 截切蔬菜、蔬果類:農藥殘留檢驗合格證明。另機關契約期中得抽驗一次,並由具公信力之機關檢驗,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

 3.加工調理食品:應優先選用CAS、TQF認證產品或具符合衛生標準之檢驗合格證明。

 自106學年度起臺北市對於學校午餐品質要求更加嚴謹,將原合約「各類優先選用原則之食材」更改為「應使用四章一Q食材」,規範每日食材、菜色、品質、新鮮度等,供餐廠商應保證合於食品衛生或農業標章履歷等相關規定,各項食材均應訂定品質規格、驗收標準及提出來源證明,若經衛生主管或農業主管機關抽樣檢驗,亦須符合各項標準規範,且每日於食材登錄平台登錄相關標章之驗證證書字號或追溯號碼,若不遵守合約內也制定相關罰則規範廠商。參予的學校須於合約規範:「食材供應品質及等級不得低於105學年標準」,因此部分學校倘已符合四章一Q食材標準,需適度於原合約增加CAS有機農產品使用頻率及品項,或進一步於水果供應先行要求須符合四章一Q規定,期使各校均能逐步全面性達到符合四章一Q的推行政策,更能進一步提升供餐品質,讓家長更放心學童食用學校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