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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32期
【2017/9/8 人間福報
  學保不理賠「既往症」 教部專案補助
  攸關全國超過三百二十萬學生權益的學生團體保險,每年多次流標,為了提高保險業者參與標案,教育部今年新增「幼兒帶病投保不理賠」及「超過五百元自付額起賠」條款,遭到家長控訴犧牲弱勢兒權益。教育部昨天訂定「一○六學年度補助學生團保幼兒園重症暨經濟弱勢學生專案計畫」,將編列一億元經費補足缺口,同時減輕弱勢家庭的自付額負擔。

  學保標案因理賠糾紛多、承保廠商無利可圖,導致業者興趣缺缺。教育部今年新增兩大條款,均引起家長強烈反彈,質疑「學保失去照顧學童的本意」。

  依現行規定,先天重症兒雖然可投保,但若在進入幼兒園前就有的病症,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若是住院、門診等自付額低於新台幣五百元,家長也須自行負擔。

  教育部表示,未來幼兒若在加保生效前已存在疾病,並在加保滿九十天內因此死亡,或導致殘廢以及衍生醫療需求等,未來可啟動此專案審核補助,經費由部內支應。

  國教署科長邱秋嬋說,目前已在學的學生皆有學保保障,但是針對一○六學年度即將入學、帶有既往症的學童,因受限於新增條款,造成部分項目不得申請理賠,而這部分將由教育部補足缺口。

  教育部統計,過去每年約有五萬件低於五百元的小額傷病理賠案,但依照新制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為了減輕弱勢家庭的經濟負擔,未來被保險人若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突遭變故,或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自付額包含門診、住院醫療等均可核實補助。

  為了讓學保更有保障,部內也組成改革小組,未來目標轉為「政策性保險」,由政府負擔最終盈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