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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36期
【2017/10/5 國語日報
  發展校本課程 勿損及學生受教權
 日前苗栗縣一名阿媽反映,孫女從小和她住,平時說國語和客語,卻被迫必修閩南語,據學校解釋因為該校師資不足,為便於排課及發展閩南語為校本課程所致,這種說法,顯然有商榷餘地。

 閩南語、客語和原住民語言,都屬於國小本土語言必選的一種,為了鼓勵學生學習母語,只要有選課需求,學校都應設法開課,不得因各種原因導致學生無法修課,此將損及學生受教權益,更不能為了發展校本課程,規定學生只能修習一種本土語言,其他本土語言都排除在外,完全忽略學生個別需求,不僅有違開設本土語言本意,而且不符教育原則。

 部分國小因學生人數過少,只能開設單一本土語言,倒是不忍苛責;但是以發展校本課程為名,卻難以獲得認同,教育行政機關應設法了解到底有多少國小有此情形,必要時,應給予學校協助,並要求學校設法改善。

 其實,比較令人擔心的是,一百零八學年度新課程增加新住民語必選,學生可能「看得到,吃不到」,因為新住民語種來自東南亞各個國家甚多,基於師資問題,學校更難滿足學生需求,屆時將只有人數較多的越南、印尼等語言開設,失去開設新住民語的本意,實應做好未雨綢繆之計。

國語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