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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3期
【2017/11/24 人間福報
  校長:給胡蘿蔔 避免拖累受教權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學校未來若轉型,必需改為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機構事業。至於退場後清算剩餘校產,只能捐給教部退場基金或縣市政府。對此有私校校長表示,私校興辦過程中受到政府補助,回歸公有應符合社會期待,但難保有些學校不會「一拖再拖」,不願退場,進而衝擊學生的受教權。

 「到時受害的是學生」,開南大學校長梁榮輝表示,私立學校雖是私人興辦,但長期以來屬半公益性質,受到政府諸多補助,政府主張校產回歸公有,他認為合乎社會氛圍與期待,但可能有部分學校希望能依比例分配,或是為避免充公,故意拖延退場。

 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認為,教育部應該給胡蘿蔔讓學校歡喜退場,否則最後私校苦撐,危害學生受教權,私校的老師除教學、還有招生等業務,一旦私校退場後將面臨中年失業,建議審慎評估。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校長唐彥博也建議,私校被解散清算後的經費,不只要挹注在退場基金,也應提撥部分用來協助私校進用與培育人才。

 高教工會主任陳書涵對此不滿批評,私校受到捐資興學,既然辦學目的已不存在,就應回歸教育公共化使用,但教育部卻開了一個後門,允許學校轉型為其他社福機構。私校轉型後若不再屬教育部管轄,民間團體很難監督。

【本報台北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