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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6期
【2017/12/13
  【關於文白比例,我的認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語文與創作學系 副教授 許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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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了許多對十二年國教課綱高中國文的文言文和白話文比例的討論。身為語文教育的教學與研究者,我想說的是,語文教育的本質是讓學生具備聽、說、讀、寫等基本的理解與表達能力,並能於各式生活情境中適切表現。從小學到中學的目標都應該如此,無可置疑。
    語文教育其實包含了三個面向的學習:語文工具、文學賞析、文化理解。若聚焦於「文言文」(其實應該稱古典語文)在語文教育的角色功能,其主要的學習意義即落在於「文學」與「文化」,而不在於語文工具使用能力(誰會用文言文來交流對談?)。
    再者,以高中語文教育目標的位階而言,應該是讓學生能在良好的語文基本能力之上,進一步透過文學與文化來理解語文的多元表現方式與內涵。現今的問題就在於,如果學生到高中都未能具有基本的語文能力,何論文言文的學習?(是的,路都沒走好,為何要教如何跑得快?)但,如果,學生已經具有基本的語文能力,為何不讓學生學習文言文,感受過去精緻的語文之美,以及其飽含的文化內涵?
所以,我認為,今日的討論,放錯重點了。
    關鍵在於:為何要在規範基本知能的「課綱」中,指明「文白比例」,甚至是「建議數量與篇目」?這不能交給各家版本國文教科書設計者來決定嗎?我們的教科書政策,不是多元開放的嗎?為何要由少數課綱委員決定(綁死)教材內容的設計呢?
    試舉一例,
    香港的中國牛津出版社是語文教科書的出版公司之一;該公司為了符應不同學校的需求,同步出版兩套語文教材,一套以傳統語文為主,一套以現代語文為主,供學校依學生的狀況而選用。這不正是教科書為何要「多元開放」的初衷嗎?
    因此,我主張,課綱不須規範文白比例及篇章,應交由專業的教科書設計者依不同需求而設計。臺灣的語文教育不應落在意識型態,乃至於政治性的探討,
我們應該看看現在孩子的需要,想想臺灣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