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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7期
【2017/12/21 國語日報
  立院初審通過 各縣市實驗學校數 上限15%
沈育如/臺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實驗三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形態實驗教育,學校總數不能超過該縣市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的百分之五,如果情況特殊,也不能超過百分之十五;此外,全國總數也不能超過同一教育階段的百分之十,以加強把關。

 原先行政院通過教育部提出的修正草案,由各縣市申請校數百分之十,放寬到三分之一,引發立委擔憂校數「衝量」後,要如何為教學品質把關;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也批評,實驗教育學校幾乎不受主要教育法規限制,一旦數量解禁,將造成大災難。

 立委張廖萬堅表示,目前全國同一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總校數只有百分之一點三,只有嘉義縣超過百分之十,其他縣市離百分之十門檻還有一段空間,設定總量管制,可以解決地方縣市的困難。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實驗教育學校不採用課綱,教材、師資、設備也與體制內教育系統不一樣,教育部應先評估現有實驗學校的教學品質、學生程度,再來談開放數量,否則貿然鬆綁又不把關,是很可怕又危險的作法。

 全人實驗中學副校長陳振淦則認為,政府應該思考,為何愈來愈多家長與學生希望參與實驗教育,甚至教育部原本還要放寬到三分之一,就是希望現行教育制度能有更大幅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