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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9期
【2018/1/5 公共電視新聞網
  政院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 手語正式入法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將台灣手語正式入法,尊重國家多元文化和語言多樣性。

  ==文化部長 鄭麗君==
  國家語言發展法是一個針對
  台灣各固有族群之自然語言
  以及台灣手語的
  一個共同基本法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經過文化部舉行多場公聽會之後,4號在行政院會通過,送立法院審議,文化部表示草案有7大重點,首先就是要賦予台灣固有族群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的法制地位,及提升人民使用國家語言能力,健全國家語言教育等,實務上要在教育權、傳播權、還有公共友善環境的營造這3個面向來落實。

  ==文化部長 鄭麗君==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
  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
  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的課程
  以及相關國家語言教師
  要以專職的方式來聘任

  而在傳播權方面,如果將來三讀通過,將會有足夠的法制基礎在語言平權之下設立台語頻道。

  ==文化部長 鄭麗君==
  如果國家語言發展法
  三讀通過之後
  我想就會做為一個
  充足的法制基礎
  那麼國家應該基於文化平權
  有原民台 客家台
  也應該要落實台語頻道

  民間團體也表示本土語言面臨傳承危機,呼籲政府落實文化平權,希望國家語言發展法能夠在下個會期就三讀通過,而關於台灣手語的研究、保存、發展、台灣手語師資以及手語翻譯員的服務能量是否足夠?隨著法令的推動,都迫在眉睫。

  【記者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