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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61期
【2018/4/1 國語日報
  嚇阻兒虐致死 立委籲修刑法重罰
沈育如/臺北報導

 立委林為洲、王育敏昨天召開記者會,提出修法主張,希望《刑法》第二八六條修改成虐童最重刑可以處死刑;並修改《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求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

 王育敏表示,目前殺童也不會被判死刑,因此主張修法,虐童致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致死則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