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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73期
【2018/6/27 國語日報
  空汙法修法通過 中市小學率先試辦空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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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環保署 整理/吳啟綜 製表/謝錦梅】
 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通過《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明定環保署得加嚴出廠十年以上的交通工具排放標準,超過應檢驗日半年未定檢,最高可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屆期未改善可註銷牌照;授權縣市政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檢驗未過的機車、一二期柴油車及未加裝環保署認可濾煙器的三期柴油車進入與使用,違者最高可處六萬元罰鍰。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鴻德指出,加嚴排放標準將分階段實施,二○二○年訂定統一標準,。目前約九十六萬輛二行程機車受影響,預估不合格率會提升至九成六,提醒大眾二行程機車汰換的補助到明年底。一二期柴油車,則規畫於二○二○年加嚴到四期;空品區則先從國小周邊接送區開始劃設,且只限制上下學接送時段,預計先從臺中市開始試辦,再逐步擴大到其他縣市。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除增訂以上好社區條款外,這次修法也增訂好鄰居條款、增訂工廠源頭與管末雙重管制機制、提高罰則、追繳不法利得與增訂吹哨者制度等,希望從源頭到管末全面補強空品。

 好鄰居,指縣市擬定空汙防制計畫應讓鄰近周邊參與,工廠制定防制計畫,也須揭露資訊給周邊社區知悉;好社區條款是加嚴老舊車輛標準,劃設空品維護區管制車輛通行。

【李琦瑋/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