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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86期
【2018/9/20 國語日報
  別讓學校課程計畫流於形式
 日前課審會通過社會領域課綱,教育部長感動落淚,可見課綱審議多麼辛苦,未來仍需續審其他領域綱要,但因較為單純,壓力應不會那麼大。

 一旦十二年國教各領域綱要審查通過公布之後,學校人員面對一百零八學年度新課綱的實施,必是忙碌不堪,因為須撰寫新的課程計畫,新教科書卻尚未出版。倘若學校人員及課程發展委員未能熟讀及充分理解各領域綱要內容,該怎麼寫學校課程計畫?課程發展委員會又如何審查計畫?

 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學校課程計畫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並運用書面或網站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為有利於學生選校參考,高級中等學校應於該年度新生入學半年前完成課程計畫備查與公告說明。」對高級中等學校而言,處在新課綱領域綱要尚未全部發布,而且新舊課綱並存,又要趕在半年前公告課程計畫,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即使各校能依規定時間公告,其內容可能急就章,看起來實質效益不大。

 為讓學校有充裕時間撰寫和審查課程計畫,不流於紙上作業和表面文章,教育行政機關對於學校課程計畫的規定,應有更彈性的作法。

國語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