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title  點閱次數: 289
電子報內容
   第908期
【2019/2/23 國語日報
  不適任教師審議 教部擬修法減教師代表

 不適任教師案頻傳,人本教育基金會日前檢舉某特教學校教師不當管教。教育部昨天表示,已著手修正《教師法》,並列為立法院這次會期優先審議法案。這次修法擬降低不適任案教評會的教師代表比例,改以社會公正人士取代,並將依程度區分不適任教師處理的結果,並在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設立教師專業審查會,透過第三方協助處理。

 教育部表示,這次修法將不適任教師的情節分為五類,包括「解聘並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解聘,並在一年到四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應予解聘,不續聘,且不得在原服務學校任教」,「停聘」,「資遣」;為加快案件處理,修法明定不同情節可以不用教評會審議、免報主管機關核定,以及降低教評會出席委員的審議通過比例。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外界認為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會「師師相護」,但事實上,教師並不希望有同事是不適任教師;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涉及專業倫理,對此教師和社會公正人士會有認知落差,因此,教評會教師代表更應維持一定比例。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副理事長、新北市新莊國小校長張信務強調,這次《教師法》修法降低教師在教評會的比例,可使不適任教師處理更客觀,避免長期被詬病的「師師相護」。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目前教評會中的教師代表比例超過二分之一,過去處理不適任教師,不會通過的原因,追根究柢就是師師相護。他建議,將教師比例降到三分之一,以更公正、客觀的角度,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以維護學生受教權。

【沈育如/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