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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1期
【2019/3/16 國語日報
  修法護特教生權益 立院初審通過

沈育如/臺北報導

 為維護特教學生的就學權益,並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特殊教育法》、《強迫入學條例》修正草案,增訂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也修正高中以下的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評鑑週期,將由「每三年」改為「每四年」舉辦一次。

 《強迫入學條例》修正草案刪除重度智能障礙學生得免強迫入學的規定;增訂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的主動調查機制,查到因地區偏遠而無法當日往返上學的學生,學校要提供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