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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3期
【2019/3/28 國語日報
  全國音樂賽體育館比拚 師生:不利演奏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北區決賽今年在宜蘭縣舉辦,因場地使用體育場館而引發爭議。有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表示,音樂比賽場地應以各縣市音樂廳為主,體育館等場地極不適合音樂表演,對表演者演出和評審評分都有沉重負擔。

 這次前往宜蘭縣參賽的臺北市萬福國小音樂教師李宜紋表示,每年領隊會議中,音樂教師都反映同樣問題,也明白各地的難處。不過,在體育館比賽,場地沒有吸音效果,導致「殘響」很大,家長為學生錄影也無法收音。雖然主辦單位架設反響板,避免聲音散失,但音樂表演要求精細,學生無法展現平常練習成果。

 桃園市大成國中音樂教師王瓊苡認為,既然是專業比賽,就應該有專業場地,評審才能聽到參賽隊伍的細微表現。王瓊苡說,體育館設了隔音板,仍無法呈現精確的音樂節奏,當學生程度、技巧無法透過音樂演奏表現,就會出現不公平的聲浪。

 參賽的基隆高中張姓學生說,自己都在表演廳、藝術廳等場地演奏或比賽,這是第一次在體育館演奏,覺得很驚訝,因為場地並不適合音樂演出。實際演奏時,即使有反響板、地毯,聲音仍然會散開,聽不清楚,對比賽多少有些影響;希望主辦單位日後選擇場地時,要考慮是否適合。

 宜蘭縣教育處多元教育科長許凱雯說,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是每年各縣市輪流舉辦,承辦前都有籌備會議。以今年來說,教育部藝教館在比賽開始前,就邀請專家學者到宜蘭勘查場地兩次,接近比賽時,也測試音響,縣府已盡最大努力協助賽事。

 立法院聯席會議昨天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各分區決賽以上層級的賽事,必須規畫在中央或地方符合專業水準的場地舉辦,並設立賽事場地「殘響值」事前檢測標準。

【阮筱琪、李琦瑋、陳中興/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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