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去年九合一選舉公投綁大選引發民怨,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所提的《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公投可與選舉脫鉤,新增人權不得公投,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主文縮短等。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草案增訂公投涉及人民權利義務者,不得違反相關國際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規定。未來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死刑、反同婚等人權相關議題是否還可公投,中選會代主委陳朝建表示,公投事項是否符合《公投法》規範,將交由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
草案延長公投準備期,從原本最短一個月,延長為最短三個月;公投「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改為「得」同日舉行,讓公投可與選舉投票脫鉤。此外,縮短公投主文並新增公投簡稱,主文不超過五十個字,簡稱不超過十字,並規定理由書不超過一千字;公投投票當天,不能進行相關宣傳。
去年底公投連署出現死亡連署爭議,為此,草案增訂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且填寫戶籍地址、聯絡電話。
【吳啟綜/臺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