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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6期
【2019/4/22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教育部拍板大學學雜費漲幅2.17% 六月中旬前送件申請

 教育部今天(22日)公布108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今年漲幅為2.17%,教育部請打算調漲的學校在6月17日下午5點前報部審議,7月中旬將公告審議結果。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表示,教育部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及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進行核算,108學年度的大學學雜費漲幅為2.17%,但如果前一年沒有調漲的學校,可加計去年的1.85%,不過,受限於法令規定,兩年不得調漲超過2.5%。

 朱俊彰說,今年的漲幅與往年相比稍高,主要是因為物價指數年增率及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都增加,最高調漲幅度就是不能超過法令規定的2.5%。

 不過,過去幾年每到學校申請調漲學雜費,就出現抗議聲浪,朱俊彰表示,建議學校在內部要充分溝通,資訊公開透明,公布學費調漲後的支用項目及與學生溝通,降低衝突。

 另外,有國立大學認為與其每年為了調漲雜費而遭受外界非議,建議教育部放寬募款規定,讓國立大學可以有更多空間,朱俊彰說,目前捐款給國立大學可以百分之百抵稅,私立大學也有一定比例抵稅,如果學校在募款規定上有需要教育部協助,都可提出,教育部願意共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