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title  點閱次數: 296
電子報內容
   第917期
【2019/4/27 國語日報
  選務人事須公正獨立
 去年九合一大選綁公投,因投票過程延宕,發生邊投票邊開票情形,引起不少爭議,中選會主委遂在選後辭職。不過,日前立法院為了中選會主委人事任命案,卻在委員會爆發衝突。有立委質疑,中選會主委提名人為資深的執政黨黨員,不適合擔任獨立選務機關主委。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規定:「本會委員應遴選具有法政相關學識、經驗之公正人士擔任。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三分之一。」第五條規定:「本會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這些相關規定,就是為了確保中選會獨立行使職權,以免失去公信力。

 自臺灣民主化以來,歷屆中選會主委都由無黨籍人士出任,希望主委保有公正性,以利選舉爭議之裁決。此次執政黨提名資深黨員,明顯違反超出黨派、公正行使職權的原則。如果中選會主委提名過程備受質疑,未來如何處理大選過程的爭議?缺乏公信力的主委,恐難讓人民相信選舉公平性。

 中選會是辦理選舉的獨立機關,必須獨立、公正、無私,中選會主委應超越黨派才能公正行事。為保障臺灣的民主機制,立法院對於人選實應慎思。

國語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