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榮譽制度實施計畫 佚名老師 200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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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榮譽制度實施計畫

壹、實施目的:

1.為培養學生高度的榮譽心與責任感。

2.獎勵學生奮發向上、積極向善之行為,以建立其自信心與成就感。

3.鼓勵學生落實「勤學服務」之校訓,以培養樂觀進取之精神,注重五育均衡發展。

貳、實施對象:本校一到六年級全體學生。

參、實施原則:

1.注重學生努力之情形與其行為動機,以激勵其日常生活之行為表現良好。

2.以「鼓勵代替懲罰」,發揮教育愛之精神。

3.實施過程力求公正、公平、公開。

4.獎勵求時效,於優良行為表現後,立即給予獎勵以增強其良好之行為表現。

5.為確實激勵學童榮譽心,獎勵不得過於浮濫,以免喪失效果。

6.若有表現欠佳行為,榮譽貼紙得予以作廢。

肆、獎勵標準與發給方式:

   1.學生個人於班上表現良好部份:(合於左列事項之一者,由導師或科任教師斟酌給予黃色貼紙一張獎勵之)

2.服裝儀容,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或其表現進步者。

3.對師長禮貌周到、友愛同學或其表現進步者。

4.遵守校規、班規守秩序或表現進步最多者。

5.熱心班級公務或擔任班級幹部並且服務認真負責者。

6.行善助人有具體事蹟者。

7.運動時遵守規則以充分發揮運動家精神,或是表現進步者。

8.平時書寫作業認真用心或作業抽查及假期作業表現優良者。

9.各班定期考查成績表現良好(如第四、第五名或進步甚多)而未領取獎狀者。

10.經常主動協助輔導班上學業低成就學生之導生並表現優良者。

11.其他特殊優良行為,由導師評定鼓勵之。

  乙、協助學校行政或代表學校表現優良者:(由各主辦業務單位發給)

1.擔任學校糾察隊、交通隊、愛心學長、護士小天使、週會主席、司儀、旗手、樂隊等,能盡責服務並表現認真者。

2.參加本校合唱團、舞獅隊、田徑隊等校隊練習,不無故缺席並練習認真者。

3.參加校內外徵文、競賽活動等成績優良而未達發給獎狀者,每次給予一張黃色貼紙。

4.主動熱心學校公益或為校勞動服務表現優良者,發給黃色貼紙一張。

5.拾金不昧,拾獲金額達一佰元以上或貴重物品者,發予黃色貼紙一張。

伍、換發方式:

1.十張黃色貼紙換發一張藍色貼紙。

2.每五張藍色貼紙換發一張紅色貼紙。

3.累計次數不受年級限制。

4.換章請於每週三上午十時十分至十時卅分至輔導室辦理

陸、表揚方式:

1.各次優點表揚,由教師於上課或級會中公開表揚之。

2.合於換章標準或集滿紅色貼紙兩張者,由學生本人親自至輔導室請領榮譽貼紙獎勵之。

3.集滿兩張紅色榮譽貼紙,於全校週會中頒發榮譽獎狀一張,並與校長合照留念,公佈其優良事蹟於布告欄。

4.學生畢業時,每班得選一名榮譽貼紙最多者,頒發榮譽獎品。

柒、附註:

1.本校榮譽貼紙簿交由學校合作社代辦,供學生購買以便黏貼榮譽貼紙,轉學生得向輔導室請購榮譽貼紙簿。

2.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實施後得檢討其成效並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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