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OO區OO國民小學因應SARS疫情學生心理輔導計劃 陳美伶老師 200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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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OO區桃源OO國民小學因應SARS疫情學生心理輔導計劃

 

壹、依據:

一、教育部九十二年五月七日台訓三字第0920063443號函辦理。

二、台北市政府教體字第0920054125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整合校園防治SARS心理輔導資源,提升學校心理輔導效果。

二、鼓勵師生家長建立相互關懷支持文化。

 

參、工作原則

一、依據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整合機制處理。

二、運用三級輔導分工合作之觀念,分成預防處治、危機處理、事後處治階段進行。

三、教師在教學中進行防治SARS輔導教學。

四、建立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輔導教師防治SARS最佳互動模式。

五、結合社會資源提昇校園防治SARS輔導效果。

 

肆、實施內容:

一、預防處治部分:

1.  建立學校心理輔導工作模式。

2.  訂定防治SARS學校心理輔導計畫。

3.  儘速蒐集有關防治SARS學校心理輔導相關資訊,建置於校園網站,並利用校務會

議、導師會議、朝會、班會、班級輔導或相關機會,提供教職員工及學生正確防

治措施,防止SARS傳染。

4.  致家長一封信或通知單,並提供家長有關校園防治SARS之心理輔導資訊。

5.  提供全體教師針對SARS疫情進行辨識學生問題及班級輔導的策略及知能。

6.  因應防治SARS疫情心理輔導需要,辦理相關心理輔導工作,並調整訓輔經費作為

防疫應變教育之用。

7.  電話諮詢:提供心理輔導電話諮詢服務。

二、危機處治部分:

1.居家隔離(學習)學生輔導對疑似病例或居家隔離之教職員工及學生,以電話、書信或EMAIL進行心理輔導,傳達全校師生的關懷,或提供其他相關心理支持。

2.個別及團體輔導:對疑似病例或居家隔離者之班級其他學生進行團體輔導或個別輔導,並以通知單或學校網站主動向家長公布最新疫情處理狀況。

3.進行認輔:學校將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列冊,優先列為認輔對象

4.家庭諮詢:學校對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家庭,提供解決相關善後問題之諮詢服務。

5.轉介服務:學生輔導室(中心),應就學生個案需要,辦理轉介醫院或其他社會資源服務工作。

6班級輔導:各級學校導師應利用導師時間,對學生進行防治SARS班級輔導工作。

7.因應防治SARS疫情需要,有關學生請假及操行成績應從寬處理。

三、事後處治部分:

1.疑似病例或居家隔離之教職員工及學生重返學校上班或上課後,應留意其上班或上課情形。身體或精神有異常狀況者,應儘速通知防治小組,必要時應轉介醫療機構處理。

2.疑似病例或居家隔離之教職員工及學生重返學校,應營造「溫暖接納」氣氛,避免產生排斥狀況。

3.如有師生家長因SARS病故,視需要進行悲傷輔導。

4.配合教育部及地方政府SARS防疫工作輔導訪視事項。

 

伍、本計劃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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