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學生考試注意事項 華江高中老師 20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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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請各班學藝股長在黑板上書寫以下各項:

考試科目一:***** 考試起訖時間     應到人數:

考試科目二:***** 考試起訖時間     缺考人數:

考試科目三:***** 考試起訖時間     實到人數:

 

請轉告班上同學以下月考注意事項:

 

一、  依座號先後順序入座,靠走廊第一排第一個位置為一號。

二、  考試時,請將個人桌椅反轉,書包及參考書籍放至教室前後空地,桌面上除該科考卷外,不可放置飲料及其他任何紙張,一律在考卷空白處計算。違者以作弊論。

三、  請準時進入教室應試,作答時間需四十分鐘後才可交卷,提早交卷者請離開走廊保持安靜,勿影響其他同學考試。

四、  請勿有作弊之行為,違者皆以大過處分,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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