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或團體乘坐遊覽車集體旅遊安全注意事項 百齡高中老師 200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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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或團體乘坐遊覽車集體旅遊安全注意事項

一、學校或團體租借遊覽車應注意事項

 ()計畫集體旅遊之注意事項:

★活動地點與學校、團體駐地距離:其行程時間約二小時為宜,如需二小時以上者,中途在適當且安全地區應做短暫休息,至少休息十五分鐘。

★參加集體旅遊戶外活動人數:分梯次(批)辦理為宜。每梯次(批)活動人數最好不超過五輛汽車為宜,隨隊照護人員每車須分配二人以上。

★對旅遊目的地之選定,應配合行程時間、交通工具大小、氣候及沿途行駛路段之路況,加以考慮審慎評估,必要時並應派員事前履勘,驗證行程安排之妥當性。

 ()選擇遊覽車公司應注意事項:

★先選擇登記有案及營運管理較健全者,且車輛有集中管理之公司。

★備有修車設備與人員,並能提供「車輛保養檢修紀錄表」、「派車紀錄」、「員工名冊」等資料供參閱者為優先。

 ()對租用之遊覽車須注意事項:

   ★車況:

▲車種:查證確實屬於遊覽車。(以八十一年一月所換牌照為例,遊覽車牌照一定是紅底白字,且英文字母採成對之組合,如AA、BB、CC等,否則就不是遊覽車)

▲車齡:第一次登檢日期至租用時之時間以五年內為優先。

▲維修狀況:維護紀錄應完整,並注意最近一次定期檢驗日期、最近一次車體或底盤大修日期、派車紀錄表,如發現有停派車日期連續五日以上者,須瞭解其原因;特別要注意該車曾發生事故而車體、底盤受重大衝擊,經徹底修復有證明文件者為宜。

   ★車輛性能:車輛高度與長度應符合行車執照記載或監理單位登檢原始資料且須符合活動行程條件。

   ★車輛安全裝置:安全門應標識法楚且操作靈活,備用消防器材在有效期限內。

   ★外觀:車體及附件完整無損,車廂內外清潔整齊,號牌清晰,無違規安裝不妥之設施。座椅下或行李架、行李廂內無放置雜物(易移動物品及燃料油亦不例外)

   ★車輛投保乘客意外責任險情形。

   ★ 請參考附表「學校、團體租借遊覽車選擇車輛選公司評估表」。

 ()選擇汽車駕駛人應注意事項:

   ★駕駛經歷: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如係持聯結車駕駛執照者,應提出曾取得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之經歷證明。)

   ★年齡與體力:年齡不宜過高,以四十歲至五十五歲者較宜。

   ★駕駛人之品性:衣服乾淨、整齊、面容有修飾,說話溫順者為宜,並注意其駕駛違規記錄。

 ()學校或團體應為參加旅遊者保旅遊平安保險。

二、遊覽車公司(業者)對租車單位應交待事項

 ()自動提供查閱文件:

   ★營業登記證及遊覽車客運業執照。

   ★車輛記錄簿:內含車輛牌照號碼、第一次登檢日期、負責保管駕駛人姓名等。

   ★駕駛人名冊:內含年齡、駕車年資、駕駛車種類別、駕照號碼、駕照有效日期等……。

   ★乘客意外責任險投保資料

 ()對已選定車輛之有關文件:

   ★車輛性能及規格:依汽車製造廠性能證明暨紀錄為準。

   ★維修與檢驗:實際定期保養之資料及最近一次保養及定期檢驗之日期。

   ★派車登記簿:派車狀態紀錄。

   ★汽車履歷表:車輛使用年齡及行駛累計里程,歷年定期檢驗、維修及其他重大記事,以瞭解車際車況。

 ()對旅程與車輛規格關係資料之提供:依據承租者之行程提出路線圖並配合其道路狀況派車,必要時向租車單位作詳細說明。

 ()遴派適當之駕駛:

   ★駕駛員之品行健康狀況良好。

   ★駕駛員資格與履歷: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資格及到公司服務年資,駕駛本車之時間,並對行程路線熟悉者為優先。

   ★駕駛員近期出車狀況:尤其是最近一星期之出勤及休息、睡眠情形。

 ()營業主管人員會同駕駛員檢查行駛前之車輛:

   ★隨車攜帶之文件:檢視行車執照、號牌、及駕駛執照。

   ★隨車裝備:檢視隨車工具、三角故障標誌、滅火器、預備輪胎等。

   ★車輛狀況:會同駕駛員檢查引擎、底盤、車體、電系及車輛之車體外觀及車輛附件是否正常,並檢視車廂內是否整潔,座椅下、行李駕上有無雜物、不明物件,安全門關啟作用是否正常、關閉後是否完全卡鎖,如有異常應即校正、檢修,俟確實完整後雙方在表上簽字以示負責。

   ★出發前再確認駕駛員之精神及健康狀況。

 ()公司負責人應於出發前填寫||遊覽車公司出車應交付之資料表,並加蓋公司章戮以示負責。

三、駕駛員與服務員對租車單位應交代及注意事項

 ()自動提供查閱文件:

   ★駕駛執照。

   ★行車執照。

   ★遊覽車公司負責人簽章之出車應交付之資料表。

 ()會同租車單位集體旅遊負責人重新檢查車況:

   依據車輛檢查表各項,請租車單位派員重新全部檢查一次,完全符合要求後,請租車單位人員簽名表示知悉業者已作全面檢查情形。

 ()與租車單位負責人檢討旅程線及協調事項:

   ★認識總領隊及車內照護人員,並瞭解行程中與他車聯絡或中間會合地點。

   ★出發時間及行駛路線、休息地點、最終目的地。

   ★行駛中困難事項及請租方注意配合事項(例如學生不要隨意伸出頭手)。

   ★向車內參加旅遊者講解行車中注意事項及萬一發生緊急狀況,如何疏散、安全門使用方法及其他應特別注意事項。

 ()駕駛員應遵守之事項:

   ★聽從總領隊之指示。

   ★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及有關法規:特別注意不超速、不超載,並依規定行駛。

   ★隨時注意車況:駕駛中發現或感覺車況有異常,應立即停車檢查。

   ★中途休息:必須將車輛停放於規定停車場,確實停妥後方得打開車門,離開車時,應再檢查其手煞車是否確實拉緊,變速桿是否已移入最低檔位置,車內外有無異狀。

   ★休息後再出發之檢查:檢查輪胎狀況及各項裝置,並請車內照護人員查點乘客人數無誤後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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