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 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103年-106年)。
(二) 臺北市10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三) 臺北市國民小學推動生命教育四年(103-106)工作計畫。
(四) 臺北市105年度國民小學推動生命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二、目標:
(一) 引導國民小學學生能從體驗學習中,能夠欣賞生命,關懷生命與樂於服務與奉獻。
(二) 促進學生心理健康之認知與實踐能力。
(三) 增加學生探索生命教育與學習為人服務的機會,經由體驗活動,學習認識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熱愛生活,並願意為人奉獻服務。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國民小學推動生命教育工作小組
六、承辦單位:臺北市萬華區華江國民小學、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
七、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學校三、四、五年級學生28名(含弱勢生3名),以及新北市、基隆市三、四、五年級學生2名,每梯次30人。
(一) 參加之兒童應由家長或就讀學校指派專人接送,以策安全。
(二) 報到事宜與行前通知將另行通知參加之人員。
九、活動時間與地點:
第一梯次105年7月4日至6日在臺北市萬華區華江國民小學。
第二梯次105年7月5日至7日在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
每梯次服務人次約30名(學生組含每梯關懷生3人)兩梯次共60人。
十、活動內容:人與自己、人與他人、人與自然環境、人與社會關係之真實生活體驗與學習。
十一、實施方式:體驗訓練、佳文欣賞、思考教學、參觀學習、藝術欣賞、價值澄清討論、影片欣賞、故事導讀、經驗分享、公共服務等。
十二、預期成效:
(一) 培養國小師生能擁抱生命、促進心理健康與調適壓力之認知與能力。
(二) 引導國小師生了解自己、人我、人與自然環境、人與社會文化關係。
(三) 鼓勵國小學生經由活動,學習接納自我,以達尊重生命、擁抱差異。
十三、經費:由本局及教育部相關經費支應。
十四、獎勵:推動本計畫有功人員,專案辦理敘獎。
十五、本計畫陳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