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一:105學年度特殊教育執行成效後續追蹤評鑑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依據實施計畫規定,由臺北市國民中學輔導團特教輔導工作小組進行追蹤評鑑,於106年學年度入校訪視,了解各校改進情形
二、 各校自我改善期間亦將由國中輔導小組成員入校輔導並提供改進策略。
決 議:
一、
案由二:106學年度特教執行成效評鑑計畫修正,提請討論。
說 明:根據檢討會議決議,需針對等第評分、指標、評鑑流程等進行討論修
正。
決 議:
一、
案由三:106學年度特殊教育執行成效評鑑說明會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根據檢討會議決議,辦理學校說明會時,應明確說明如何根據指標進行資料整理,俾利評鑑進行。
二、 本次說明會需邀請105學年度表現優異學校進行分享。
決 議:
一、
案由四:106學年度特殊教育執行成效評鑑參與人員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根據檢討會議決議,建議精簡國中輔導團特教輔導工作小組陪同入校人員,並再邀請1至2位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參與本案,俾利進行評鑑工作
二、 陪同團員可視為實務工作者,若採公假派代出席,則不支給出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