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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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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7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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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6/12/10
國語日報
】
立委促親子共乘單車合法 交通部擬修法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也不得加裝兒童座椅載幼童。立法委員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親子共乘是世界潮流,更何況臺灣是腳踏車王國,希望政府修法,讓親子共乘合法化。交通部表示,目前初步草案規畫騎乘者十八歲以上、有操縱能力,限載七歲以下且體重二十公斤以下的兒童。
立委余宛如表示,現在法令規定,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或加裝兒童座椅載幼童,違者可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法令從民國五十七年修訂至今未調整,希望交通部儘快修法,推動親子共乘友善安全空間。立委趙天麟指出,美國、澳洲及日本等國家,大人騎腳踏車都可載孩子,在臺灣卻是違法,違反潮流,他建議,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將兒童座椅列為檢驗項目,主動開放納入管理,才能讓親子共乘常態合法化。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指出,經過幾次協商,推動方向已有具體內容,基於騎乘者和附載者安全考量,目前規畫騎乘者本身對自行車要有操縱能力,且十八歲以上,附載兒童必須是七歲以下,體重二十公斤以下。
經濟部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說,兒童安全座椅相關規範,已參酌歐洲聯盟標準草擬方案,並徵求意見中,未來將配合交通部法令修訂,預計明年上半年完成國家標準公告,讓廠商有標準遵循。
【吳啟綜/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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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促親子共乘單車合法 交通部擬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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