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國小新生應該入學卻未入學,且相關單位無人發現,結果學生被父母凌虐致死的事件。教育部呼籲,各縣市強化教育、內政、警政、社政等機關的橫向聯繫,落實未入學新生的追蹤協尋工作,並向強迫入學委員會通報,讓未入學的小一新生順利到校正常就學。
據教育部統計,九十七學年度原本有九百多名新生未入學,目前還有兩百三十一人未尋獲,包括兩百零一個國小新生和三十個國中新生。未入學的學生正由各縣市政府持續協尋中。
教育部說,依強迫入學條例規定,六歲兒童應進入國小一年級就讀,戶政機關應在每年五月底前調查造冊,教育機關應在六月十五日前依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在七月十五日前通知入學。
教育部指出,只要是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的學生,學校都應該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做家庭訪問。如果因家庭清寒而不能入學,應協助解決困難。經勸告後,要是父母仍不送孩子入學,應由學校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予以警告,並限期入學;如果不遵行,可處以罰鍰。
教育部呼籲各縣市政府,對未入學的新生,應啟動和警政單位合作的機制,建構一套完善的追蹤協尋機制,以維護學生接受國民教育的權利。
[楊惠芳/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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