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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1期
【2012/11/20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北市安置身心障礙生 今年可選三個志願
 臺北市10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高中高職」簡章,即日起公布在臺北市教育局網站。教育局表示,今年提供1,236個安置名額,學生也可以選填三個志願,參加志願安置。

 臺北市教育局宣布,102學年度起,身心障礙學生安置高中職計畫,將更名為「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高中高職」,並且提供1,236個安置名額,其中公立學校706個名額,私立學校530個名額。配合「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ICF七月十一號上路,今年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學生,必須先經過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核通過,才能報名安置。教育局特殊教育科長楊淑妃表示,今年和往年不一樣的地方是,學生可以選填三個志願,但是第一和第二志願必須是同一群,第三志願才能跨到其他相關群。

 教育局表示,將分為七個群,包括高中第一相關群,以社區高中為主;高中第二相關群,以學術型學校,包括建中、北一女等校;高職群則分為家政相關群、商管與設計相關群和工程相關群;以及啟聰類特殊學校和起名類特殊學校。安置計畫將以「志願安置」為主,如果申請名額超過錄取名額,將以抽籤方式決定;沒有「志願安置」上的學生,可再參加「現場安置」,也就是依照障礙類組剩餘名額,和志願相關群組進行安置;或是參加全國基測,並且以採加總分25﹪的方式,參加基北區申請入學、登記分發等入學管道。

 教育局表示,臺北市各高中職將以外加方式提供安置名額。預計臺北市66所公私立高中職提供1,236個安置入學名額,其中公立高中職提供706名安置入學名額,佔57%,私立高中職提供530名安置入學名額,佔43%。教育局強調,102學年度約有909名學生具有免試入學安置資格。

 教育局表示,免試入學安置管道分為七類組,包括:「視覺障礙組」、「聽覺(語)障礙組」、「肢障腦麻病弱組」、「情緒行為障礙組」、「學習障礙組」、「自閉症組」及「其他障礙組」等。這項升學管道可以讓身障生不用參加基測,也可以提前在明(102)年3月底確定未來要就讀的高中職學校。

 (張益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