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title  點閱次數: 136
電子報內容
   第815期
【1900/1/1
  補教實名制 治標不治本
最近補教教師行為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引發社會對補教教師多採「化名」教課的疑慮,各縣市教育局處紛紛宣布推動「補教實名制」,嚴格要求補習班必須揭露教師真實姓名,以取得社會公信。

 在社會上許多領域有使用「化名」、「藝名」、「筆名」的習慣,例如演藝人員、作家等。有人本名不雅、艱澀難懂,希望透過「藝名」、「筆名」讓大家琅琅上口;有人信奉姓名學,希望透過「改名」、「化名」改運,以求鴻圖大展。但補教教師使用「化名」,與當初在校教師不得到補習班任教有關,沿襲成風,演變至今。

 目前各縣市以行政督導要求補習班對外招生或廣告,須揭露教師真實姓名;有的縣市尚且在補習班管理平臺建構安全防護系統,並建立性騷擾、性侵害通報及防護機制。然而,這些措施都是治標不治本的作法。

 補習班的管理早為社會詬病,違規招生、收費不實、不符建築消防法規等,不一而足。此時正是修改《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的最佳時機,全面更新管理法則,將補習班的管理導入正軌,將補教教師依照學校教師的規定,建置一套完整的資格、聘用、管理辦法,方是釜底抽薪,澈底解決之道。

國語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