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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5期
【2017/12/13 國語日報
  縱容炒房扼殺國民居住權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十九大致詞時,提及「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贏得許多共鳴。買房是中國年輕人不敢做的「中國夢」,也是臺灣年輕人「成家」夢碎的主因。

 臺灣房價所得比為九點四六倍,臺北更高達十五點六四倍,排名世界前端。資本主義下,最容易致富的莫過於炒房,原本是居住用的,卻異化為「珍貴商品」,不再是人人買得起的必需品。連租屋都因房價而水漲船高,都會區年輕人房租支出就耗去薪水的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是極重的生活負擔。

 蔡政府許諾增加二十萬戶社會住宅,眼看即將跳票,轉而成立「包租代管統籌資訊平臺」,給予房東減稅優惠,政府統一收租管理,擬釋出大量空屋打折租給年輕人,取代社會住宅的興建。全國逾百萬空屋,多數在養房炒作,坐等高價獲取暴利。租稅補貼的小利難有誘因,至今績效不彰。

 反之,若對空屋課以重稅,加重其持有成本,可能爭相釋出餘屋,交予政府代租代管或降價脫手,如此可平抑房價與降低房租。

 享有住宅是國民的權利,提供住房是政府的責任。我國社會住宅僅萬分之八,不及香港的百分之二十九,更遠低於荷蘭的百分三十二。政府放任炒房,無心發展社會住宅,造成今日居住權不保的窘境。應學習荷蘭、德國重稅,防止商品化擴張,遏止炒房,讓年輕人可望成家。

國語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