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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70期
【2018/6/1 中廣新聞網
  取消「地震報告」留下「地震速報」 以免被誤會是恐龍
氣象局取消「地震報告」的細胞廣播,只留下「地震速報」,因為民眾搞不清楚地震報告跟地震速報的不同,誤會地震預警慢好幾拍,因此決定取消事後報告類的「地震報告」,在「災防告警細胞擴播訊息系統」中,留下稍有預警效果的「地震速報」。 

配合氣象局取消「地震報告服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更新「災防告警服務專區」地震告警相關資訊,並督導5家行動通信業者配合調整相關發布作業。 

NCC表示,「地震速報」的發布條件為「地震規模達5.0以上,且任一縣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4級以上或臺北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3級以上」,原則上地震發生後平均十幾秒的時間,民眾的手機就能收到「地震速報」訊息,不會像「地震報告」得等上5分鐘才收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