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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75期
【2018/7/5 國語日報
  強冠劣油團訟 四千師生獲賠償

 強冠公司涉及販售劣油案,經法院判決已確定。臺灣消保會受理該案件受害消費者求償,經過三年多訴訟,共有四千零四十八名師生求償,每名可獲得三千元到九千元不等的賠償、和解金,賠償與和解金將在七月底前匯出。

 強冠劣油案在二○一四年發生,當時業者涉及販售劣質豬油,引發消費者和團膳業者恐慌,由臺灣消保會協助提起團訟。

 臺灣消保會昨天宣布團訟結果指出,強冠公司利用來源不明的劣質油品,製作全統香豬油等豬油製品,造成學校團膳師生和職工受害,總共受理從北到南的高中、國中、國小及幼兒園共二十二校,求償人數四千零四十八人。高雄市林園國小校長張坤宏說,很欣慰消費食安正義得到保護,賠償金入帳後,將依當年師生名冊發放。

【陳景清/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