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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02期
【2019/1/11 國語日報
  新北托嬰中心虐兒 遭停業、列管
 楊惠芳、李琦瑋/連線報導

 新北市私立淯薪托嬰中心日前發生虐兒案,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發函給新北市政府,呼籲新北市政府公開宣示將以《兒童權利公約》為標準,對幼托進行監督、執法。新北市社會局長張錦麗和法制局長黃怡騰昨天表示,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行為人最高十四萬元罰鍰,並在社會局官網公告,勒令行為人終身不得擔任托嬰中心等兒少機構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托嬰中心知情不報,疏於管理,裁處最高三十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停辦。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各級政府都應宣誓,以《兒童權利公約》作為托嬰中心評鑑最基本的原則,且每個幼兒園、托兒所、托嬰中心、各級學校,也都應宣誓絕不體罰,更不得因家長同意代為懲處為由,不當管教與體罰學生。

 張錦麗表示,這起虐兒事件使幼兒身心受創,已由家防中心社工訪談曾受傷的幼兒,媒合心理評估資源,持續給予身心輔導,也將協助接續的照顧者及父母,觀察並處理目睹暴力幼兒的特殊反應,以平穩兒少身心發展。

 張錦麗說,淯薪托嬰中心停辦後,社會局將依家長意願,輔導轉收托淯薪原收托的二十六名幼兒,目前聯絡永和三家、中和四家托嬰中心提供二十七個名額,另有居家保母,現已一一聯絡家長。至於家長已繳交給淯薪的費用,將責成淯薪依契約書從寬辦理退費。

 此外,對涉及《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部分,黃怡騰表示,法制局將提出相關事證,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