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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02期
【2019/1/16 國語日報
  臺南補教教師不當體罰 四年不得受聘
 詹伯望/臺南報導

 臺南市永康區某補習班兼辦未立案課後照顧中心,日前發生教師不當體罰學生事件,臺南市教育局昨天召開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決議認定該名教師四年內不得再受聘僱於補習班,認定結果提報教育部複核後,登錄於全國不適任人員系統。教育局指出,這次認定結果,為教育部《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法實施後全國首例。另外,業者經營未立案課後照顧中心,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罰六萬元。